一、事项名称:
(一)房屋交易审核
(二)契税申报
(三)不动产登记
二、申报材料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;(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)
2.转移双方有效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
3.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
4.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、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
5.涉及企业主体资格新设或注销的,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或注销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
6.门牌卡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
7.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(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办理)
三、办理流程:
1.综合咨询窗口(进行办件咨询,开具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,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)
2.集成服务窗口(完成交易审查受理、契税缴纳及不动产登记受理)
3.后台审核
4.缴费取证
四、办理时限
5个工作日
五、收费标准(依据):相关税费;
1.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费:住宅80元/件,非住宅550元/件;
2.交易中涉及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(费),按税(费)征收法律、法规计算缴纳
六、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
七、办理地点:
(一)房屋交易审核: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;
(二)契税申报: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;
(三)不动产登记: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;
八、送达方式:现场取件或快递送达
九、联系咨询电话
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:0835-6821710
税务大厅窗口:0835-6821764